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关于印发2016年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录入: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6-9-13

 

 

 

赣市果业集群字〔20164

 

关于印发2016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6年8月11

 

 

 

2016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实施方案

 

为推进2016年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赣南脐橙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赣南脐橙产业发展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指导,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为方向,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推进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赣南脐橙“套袋带标上市、生产过程可控、质量安全可溯、品牌信誉可靠”的目的,促进赣南脐橙产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建立赣南脐橙生产环节记录档案,全面推进标准管理措施,统一使用《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生产记录本》,对果园基本情况、果园肥水管理、果园病虫害防治、农资购买等应详细记录在案。

2、建立赣南脐橙加工营销企业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对示范性企业和许可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销售信息、专用标志(由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企业商标组成,分箱贴与果袋)申报与许可使用情况及时录入赣南脐橙质量追溯体系信息系统,并加强监管。

3、建立赣南脐橙品牌营销档案,实行品牌化营销。统一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箱贴与果袋),专用箱贴、专用果袋的设计款式与规格,通过媒体统一向外界发布。

4、建立赣南脐橙专用标志使用公示制度,实行规范化运作。

要严格实行赣南脐橙品牌授权制度和专用标志许可使用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追溯体系示范企业和专用标志许可使用企业,并在媒体上公示。

(二)完善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1、积极探索“物联网+互联网+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模式,充分发挥手机APP或赣南脐橙查询网站gn.evo315.com等信息平台作用,提升消费者查询服务水平。

2、完善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箱贴与果袋)网上申请订购使用平台,推行企业用标网上审批制度,实现专用标志使用信息化管理。

3、支持“中农批安远脐橙市场”建立赣南脐橙大数据营销服务信息平台。先行在赣南脐橙产地市场和全国10大批发市场建立赣南脐橙市场营销数据(销量及价格)平台,为果农果企提供赣南脐橙市场行情及价格指数。

(三)建立示范企业及专用标志许可使用制度

1落实示范企业。示范性企业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果业局推荐(每县1-3个),市果业局审批的方式予以确定。

示范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使示范企业达到示范带动作用,必须达到“五有二讲”,“ 五有”即有种植基地,有合作社,有包装加工厂,有专门的营销队伍,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年自销赣南脐橙3000吨以上),“二讲”为讲诚信,讲责任,不早采、不染色、不假冒。

2、落实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箱贴与果袋)许可使用企业。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果业局审核,市果业局审批的方式予以确定。许可使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凡是属于赣州市范围内注册的赣南脐橙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电商均可申请使用。二是必须遵纪守法,讲诚信,讲责任,没有出现早采、染色、假冒伪劣等情形。力争全市年度计划推广使用专用箱贴2000万枚以上、专用果袋1亿个以上。示范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专用标志。

三、验收标准与奖励补助

(一)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通过对示范企业的现场检查,及时了解企业信息采录情况,分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二)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箱贴与果袋)

企业购买专用箱贴与专用果袋按2/0.8/个的标准分别给予补贴。

(三)赣南脐橙质量安全溯源信息系统

鼓励项目技术支持单位加大研发力度,及时对软件升级更新,实现“物联网+互联网+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接口互联互通的目的,完善网上申请订购使用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箱贴与果袋)程序,实现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自动包装果袋喷码,对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技术支持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68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到果园、到果企、到社区、到农户,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扎实推进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推荐培训阶段(20168月)。各县(市、区)在820前认真筛选及时上报追溯体系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和专用标志许可使用审核名单。同时,市果业局做好示范企业负责人和信息录入员培训以及印制《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生产记录本》并分发工作。

3、申请使用阶段(20168月—9月)。各县(市、区)上报名单经市果业局审批后,要认真做好赣南脐橙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合同签定、费用缴纳及资料归档工作,建立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4、公示阶段(201610月)。通过媒体公示追溯体系示范企业和专用标志许可使用企业名单。

5、专用标志发放阶段(201611-20172月)。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赣南脐橙专用标志登记、发放、使用管理工作。

6、考核验收阶段(20173月)。由市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听、看、查、评等办法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奖励政策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五、几点要求

1、进一步完善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机制

市果业局负责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项目建设的协调、宣传、培训、督查及验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扶持。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粮局负责赣南脐橙质量安全、维权打假。

2、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宣传、监督、管理力度,落实责任,把好事办好,实事抓实。

3、示范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传、关联专用标志箱贴身份码,资料归档等工作。

4各县(市、区)工商、质监、食药、果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赣南脐橙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好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专用标志进行赣南脐橙打假维权。

5、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技术支持单位要在20169月前完善系统。

6、严格督查考核。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按要求建立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数据信息及使用专用标志的,给予淘汰,并及时补充其它符合条件企业。 

 
 
版权所有:赣州市果业局  Copyright©2011           技术支持: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211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