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李安运 局长
尊敬的刘副市长,各位领导、企业家、同志们:
又是一年脐橙挂果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年一度的赣南脐橙“保安全提质量促销售”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脐橙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加强赣南脐橙保护的高度重视。刘市长亲临会议现场,并将作重要讲话,全市质监系统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加强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先作个发言,以刘市长的讲话为准。
一、清醒认识,找准症结,切实增强加强赣南脐橙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脐橙产业是全市重要农业支柱产业。2004年,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赣南脐橙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对全市脐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知名、全国最大的脐橙主产区,赣南脐橙成为了我们赣州市的一张靓丽名片。截止到去年,赣南脐橙的品牌价值已经达到了43.22亿元。也正是因为赣南脐橙的品牌越来越响,越来越值钱,赣南脐橙遭遇假冒侵权、以次充好等的情况越来越多,早采催熟染色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行为,大致可以分为这四种情况。
一是擅自使用赣南脐橙专有名称和专用标识的情况。这种情况最为普遍。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规定,赣南脐橙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其名称具有专有性,使用者必须经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使用赣南脐橙这一专有名称,并应加贴专用标识。而现实情况是,有不少果品加工企业、包装印刷厂未经任何机构授权或备案,随意滥用、滥印,严重削弱了赣南脐橙的品牌价值。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全市脐橙增产不增值的重要因素。
二是用外地橙假冒赣南脐橙销售的情况。由于赣南脐橙的口感好、牌子响,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现在,基本上,市场上只要是卖脐橙的,都说是赣南脐橙。而实际上是,一些销地的不法商家低价购进湖南、广东脐橙等,冒充赣南脐橙进行销售。更有甚者,我们本地的个别果业加工企业,为了眼前利益,购进外地脐橙或接受外地脐橙来料加工,在本地分检、打蜡、包装后,再假冒赣南脐橙对外销售,自已砸自己的牌子。
三是对脐橙进行早采催熟染色的情况。为加强赣南脐橙保护,保证其产品的特有性,早在2006年,国家就颁发了《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赣南脐橙的产地范围、种植栽培、采摘时限等都有明确规定。但个别果农、果企为了一时得利,通过早采、催熟、染色等不法手段,使脐橙的色泽度、光洁度看起来更好,从而提早上市。而事实上,这类脐橙不仅不符合赣南脐橙国家标准,而且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不可以对外销售的。
四是擅自印制、加贴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的情况。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印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的要求执行,并纳入当地质监部门的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果品加工企业随意印制赣南脐橙专用标识,既未报经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游离在监管之外;也未按照《公告》要求,规范印制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以至于,印制出来的专用标识五花八门、色泽不一,消费者一头雾水,不知道加贴了那种标识的,才是正宗的赣南脐橙,不仅没有达到效果,反而损害了品牌利益。
上述种种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赣南脐橙产业的健康发展,搞不好,甚至会给赣南脐橙品牌带来毁灭性打击。怎么样来保护好赣南脐橙,维护好品牌,既是我们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全市众多果品加工企业的共同职责。全市各级质监部门、果品加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赣南脐橙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自我做起,切实行动起来,共同来保护好赣南脐橙,切实做强脐橙产业。
二、凝心聚力,全力保护,切实推进赣南脐橙产业做大做强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做强脐橙产业,而要做强脐橙产业,提质量保安全促销售是重中之重,加强赣南脐橙保护就更是当务之急。经过努力争取,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已同意将赣南脐橙纳入全国“双打”保护计划,在国家层面部署开展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执法检查。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就单个地理标志产品开展全国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也标志着,赣南脐橙纳入国家层面予以保护。当前,全市上下要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借质检总局开展全国性赣南脐橙执法检查之机,共同来加强赣南脐橙保护,切实维护赣南脐橙品牌,做大做强脐橙产业。
(一)加强赣南脐橙保护,重中之重是突出产地监管。
一是强化监管力量。经与市果业局协商,我们已经成立了赣州市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成员从质监、果业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全市赣南脐橙的日常监管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争取市里出台《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从组织保障、政策支持、监管力度等多方面加强对赣南脐橙的保护。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协调当地果业局,争取在本月底前成立相应的保护机构,形成加强赣南脐橙保护的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贴标保护。根据《地理标志保护规定》,为便于保护和管理,赣南脐橙在销售时,应当加贴专用标识,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未加贴专用标识的,不得以赣南脐橙名义销售。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大力宣传加强赣南脐橙保护的好处和关键所在,一方面,要积极指导辖区内各果品加工企业申请贴标用标,实现应贴尽贴、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对专用标识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没有贴标的使用单位,要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取消其用标资格。同时,要督促使用单位建立生产销售台帐,防止标识滥用行为;第三,要加强对承接印制标有赣南脐橙名称的包装印刷单位的监管,并将印刷数量登记备案,防止滥印行为;第四,要继续按照市里的要求,对各果品加工厂实行驻厂监管,严防早采、催熟、染色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质监部门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部门,既要抓好监管引导工作,更要加强执法检查。当前,要着重检查这几个方面。第一、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使用赣南脐橙专有名称及专用标识的行为;第二、是否存在未加贴专用标识,但以赣南脐橙名义销售的行为;第三、是否存在冒用、伪造赣南脐橙专用标识,购进外地橙冒充赣南脐橙、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第四、包装印刷企业是否存在未经授权,擅自承接印制标有赣南脐橙字样的包装物的行为;第五、是否存在早采、催熟、染色行为。对于上述前四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各县(市、区)质监局要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予以处罚。对发现早采、催熟、染色行为的,不仅要上报质检总局取消其专用标识的使用资格,而且要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二)加强赣南脐橙保护,首要之责是果企用标贴标。
加强赣南脐橙保护,单靠监管部门一头热,肯定不行,必须要有全市果农、果企和合作社的支持配合。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者在获得专用标识使用权,并在其产品上加贴专用标识后,才能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里面,有二层意思。第一层是,要想使用赣南脐橙这一专有名称对外销售的,其产品必须符合赣南脐橙国家标准,且必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第二层是,产品销售时,要想得到国家的保护,必须要加贴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事实上,只有加贴了专用标识的,我们监管部门才能更好识假打假,才能更好地采信假冒侵权证据。因此,广大果企、合作社要积极申请使用,并加贴赣南脐橙专用标识。
(三)加强赣南脐橙保护,重要之务是加强销地监管。
根据我市的建议,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并将重点检查北京新发地、浙江嘉兴、上海山华等10个赣南脐橙重点批发市场,切实打击假冒侵权赣南脐橙的行为。为策应质检总局开展专项检查,目前,我们正着手抓这几项工作。一是会同市果业部门,做好查处假冒的前期业务准备,如假冒识别、假冒认定、假冒重点区域等,并将于近期报国家质检总局。二是为配合抓好10个重点批发市场的执法检查,我们已经逐一安排各县(市、区)质监局一把手,负责与销地质监部门的对接活动,联合开展打假维权行动。三是为了保护赣南脐橙销售者的利益,也方便外地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我们将把获准使用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的企业名单,及时函告全国各大批发市场、超市及当地质监部门,以便采信证据。同时,市保护办专门编制了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使用说明,并将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以方便消费者识别。这些专用标识的使用说明格式、内容,大家可以向当地保护办索要,各果品加工企业负责转达相关批发商,并提醒批发商在显著位置明示专用标识的使用说明,建立进销货台帐。
同志们,加强赣南脐橙保护,是做强脐橙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民心所向。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国家质检总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把赣南脐橙保护好、发展好,为加快赣南振兴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