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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赣州市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录入: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9-24

各县(市、区)果业局:

现将《2013年赣州市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2013年赣州市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3722

                         

2013年赣州市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工作,不断提高赣南脐橙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推动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强化项目管理为关键、以深化落实为保障,从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增强项目示范效应,为推动赣南脐橙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

1、符合赣南脐橙国家标准的果品生产加工单位(含分级包装厂、果品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100%申请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含专用箱贴、果贴两类,以下简称赣南脐橙专用标识)。

2、进入果品加工厂加工(含分检、打蜡等),采用包装箱(包括纸箱、塑料框)形式销售的赣南脐橙,100%加贴赣南脐橙专用箱贴,专用果贴使用率50%以上、力争70%以上。[各县(市、区)专用标识推广使用任务见附件1]

3、重点抓好18个赣南脐橙示范企业(果业合作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追溯规模达到10万亩,实现生产有记录、销售有标识,加工商品化处理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和赣南脐橙品牌价值明显提高

三、建设内容

1、建立赣南脐橙生产环节记录档案,实行标准化生产

(1)建立果园基本情况档案

(2)建立果园施肥管理档案

(3)建立果园病虫害防治档案

2、建立赣南脐橙加工配送企业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1)建立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申报制度。

(2)建立赣南脐橙果品检测制度。

(3)建立赣南脐橙分级、包装监管制度。

3、建立赣南脐橙品牌营销档案,实行品牌化营销

2013年,全市统一赣南脐橙专用标识,即统一赣南脐橙专用箱贴和专用果贴(具体式样见附件2)。专用箱贴、果贴的设计款式与规格,通过媒体向外界发布。

    专用箱贴。分个性化与通用二种设计方案。个性化箱贴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中国驰名商标‘赣南脐橙’法定图文”组合构成母标区,以“经销企业名称+企业商标图文”为子标区,具有查询、追溯、防伪、广告、产地证明等功能。母标区的图文、色彩为固定版式,子标区的图文、色彩、标签版面大小,由使用者选择。通用箱贴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中国驰名商标‘赣南脐橙’法定图文”组合,图文、色彩、标签版面大小固定,具有查询、追溯、防伪、广告、产地证明等功能,主要供外地营销企业及销售大户使用。

专用果贴。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版式,采用特殊防伪材质制成具有防伪功能的果贴标签。分个性果贴和通用果贴。

4、建立赣南脐橙消费者查询平台

消费者对任何一个贴有赣南脐橙箱贴或果贴的赣南脐橙可通过手机二维码扫描、登录gn.evo315.com网站“防伪查询”栏、拨打4008095315电话、发送短信到106695887355等方式进行方便快捷查询。

5、建立赣南脐橙打假维权机制

赣南脐橙是2004年经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明确提出要做强脐橙产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今年组织开展全国性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权与假冒赣南脐橙专用名称及专用标识的行为,整治重点为:(1)包装印刷企业未经授权擅自承接印制赣南脐橙专用名称及专用标识的行为;(2)擅自使用“赣南脐橙”专用名称、专用标识的行为;(3)未加贴赣南脐橙专用标识而使用赣南脐橙名称进行销售的行为。质检总局已决定重点检查北京新发地、浙江嘉兴等批发市场(详见附件3),切实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制度。对全市赣南脐橙经销商(经销大户、企业及合作社)、分级包装厂、包装箱印制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纳入监管范围。组织赣南脐橙经销商、分级包装厂负责人及信息录入员培训。设计、制作赣南脐橙专用标识及使用说明。

2、申请使用阶段(2013年8月—9月)。在媒体公布赣南脐橙专用标识设计样式、使用说明。做好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使用申请、培训、签定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及合同备案工作。建立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3、公告阶段(2013年10月)。根据质检总局相关公告,在市、县二级电视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业务部门网站公告经质检总局审核的获准使用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的单位。

4、专用标识发放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6月)。做好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登记发放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使用数量。

5、打假维权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1月)。将已获准使用赣南脐橙专用标识企业名单函告各大批发市场、超市及所在地质监部门。各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用户应做好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配合质检总局开展全国性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执法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应指定专人,安排专项经费,主动上门对接,联合开展打假维权行动。

6、考核评估阶段(2013年12月)。基本完成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任务,接受江西省项目专家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赣南脐橙品牌保护是做强脐橙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一项德政民心工程,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负责整个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果业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抓实。

2、严格用标贴标。积极申请使用赣南脐橙专用标识,是全国质监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各县(市、区)既要加强对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的使用管理,又要积极动员符合贴标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应贴尽贴,实现应保尽保。

3、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建立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赣南脐橙保护的好处和重要性,积极组织项目实施,配合赣南脐橙协会做好专用标识推广培训工作。对经多次动员拒不使用专用标识的,要在申报龙头企业、评先评优等方面严格审查,并监督防范早采、染色、假冒伪劣等行为的发生。

4、严格工作考核。将赣南脐橙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赣南脐橙专用标识的申请使用、推广任务完成情况等,列入脐橙营销体系建设重要考评内容,予以单项考核,评选出赣南脐橙专用标识推广使用先进县(市、区)。完不成推广任务的,不得评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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