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名称和专用标识的公告
(第一批)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赣州江洪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就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初审,并报经赣州市果业局、赣州市质监局审核同意,现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下列企业在其脐橙果品上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名称和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由当地质监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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